衍生品
Noun
衍生品是一种金融工具,一般表现为两个主体之间的一个协议,其价格由其他基础产品的价格决定。并且有相应的现货资产作为标的物,成交时不需立即交割,而可在未来时点交割。典型的衍生品包括远期,期货、期权和互换等。
衍生品
期货
我国期货行业的分析技术多是照搬股市的分析技术,如波浪理论,江恩理论,缠论,道氏理论等。这些理论用在股市上或许是可以的,但用在期市上却较为牵强。因为我国的期货和股票有几点重要的不同之处,第一,股票只有做多机制,期货是双向机制,这就直接造成了主力运作方向的巨大差异性;第二,股市是T+1,期市是T+0,这就造成期市与股市的避险和获利的灵活性不同;第三,持仓量不同,期市是可变仓量,股市是相对固定的仓量,这点直接影响到市场的可操控性的不同。上述这三点,就是导致使用股票技术来指导期货交易总是亏多赚少的重要原因。
那么,有什么技术能较好地指导期货交易呢,期货人“期股一线”经过多年的实盘经验总结,用均线理论配合相反理论可以较好地应用于期货交易。这两种理论经过整合,形成了简单可靠的一线法,胜率可以达到60%,风险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利润可以大幅放大,一线法的理论基础是:期价总是围绕着移动平均线波动。
契约性
金融衍生产品交易是对基础工具在未来某种条件下的权利和义务的处理,从法律上理解是合同,是一种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社会信用基础上的经济合同关系。
金融衍生产品
是指其价值依赖于基础资产(underlyings)价值变动的合约(contracts)。这种合约可以是标准化的,也可以是非标准化的。标准化合约是指其标的物(基础资产)的交易价格、交易时间、资产特征、交易方式等都是事先标准化的,因此此类合约大多在交易所上市交易,如期货。非标准化合约是指以上各项由交易的双方自行约定,因此具有很强的灵活性,比如远期协议。
金融衍生产品是与金融相关的派生物,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英文为Underlying Assets)派生出来的金融工具。其共同特征是保证金交易,即只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就可进行全额交易,不需实际上的本金转移,合约的了结一般也采用现金差价结算的方式进行,只有在满期日以实物交割方式履约的合约才需要买方交足贷款。因此,金融衍生产品交易具有杠杆效应。保证金越低,杠杆效应越大,风险也就越大。
金融衍生产品种类
至于金融衍生产品的种类,在国际上是非常多的,而且由于金融创新活动的不断推出新品种,属于这个范畴的东西也越来越多。从基本分类来看,则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
(1)根据产品形态,可以分为远期、期货、期权和掉期四大类。
(2)根据原生资产分类,即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如果再加以细分,股票类中又包括具体的股票(股票期货、股票期权合约)和由股票组合形成的股票指数期货和期权合约等;利率类中又可分为以短期存款利率为代表的短期利率(如利率期货、利率远期、利率期权、利率掉期合约)和以长期债券利率为代表的长期利率(如债券期货、债券期权合约);货币类中包括各种不同币种之间的比值;商品类中包括各类大宗实物商品。
(3)根据交易方法,可分为场内交易和场外交易。场内交易即是通常所指的交易所交易,指所有的供求方集中在交易所进行竞价交易的交易方式。场外交易即是柜台交易,指交易双方直接成为交易对手的交易方式,其参与者仅限于信用度高的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