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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国内目前数藏平台数量众多且经营模式千差万别,今天飒姐团队只能以较为抽象的方式,为大家分析一般情况下,数藏消费者的维权方式和路径选择。
随着网络视频《回村三天,二舅治好了我的精神内耗》的爆火,一种名为二舅币(即second uncle coin)的虚拟货币也悄然登上历史的舞台,近日更是传出“二舅币”发行3天内圈钱约130万美元,且项目方疑似卷款跑路的消息。
最近遇到最多的问题就是:数字藏品开设二级市场,如果遇到政策原因被关停,导致暴雷,企业负责人和高管有哪些法律责任?P2P网贷平台的发展和消弭确属前车之鉴,数藏平台的未来监管和司法处置将走向何方,值得探讨。
当今做游戏什么最赚钱?毫无疑问,卖皮肤已经成为各大端游手游中最能“躺赚”的一个项目,传闻某鹅厂手游扛鼎之作光靠卖皮肤就能日入过亿。
昨日一篇《XX撕开中国NFT的“遮羞布”》一文,迅速闯入大家视野,文章内容不多,但题目足够劲爆。
7月13日,上海发布《上海市数字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简称上海数字规划),在数字贸易部分,列明“支持龙头企业探索NFT交易平台建设,研究推动NFT等资产数字化、数字IP全球化流通、数字确权保护等相关业态”在上海先行先试。
有幸,经学术机构邀约与大厂分享一些Web3.0 的想法,人不能脱离自己的历史,我是个彻头彻尾的法律人。因此,分享的主题是《生活在文明的火山上--Web3.0之法律挑战》,今天来剧透一些核心观点。
NFT的法律性质是什么?迄今为止没有一个放之四海皆准的通说,其主要原因除了新兴科技与传统法律规范之间的矛盾外,还得归功于NFT多层次、多样化的用途:从身份识别到社群认同,从权利凭证到游戏道具,从数字艺术品到金融产品.....
诚然,当下经济上行压力巨大,能够从市场中生长出一种新兴商业模式,实属不易。NFT数字藏品行业,它基于区块链、智能合约对传统艺术品进行数字化迁移,创造新的形式,符合互联网发展新趋势。
从目前的通知上,可以了解到,省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工作小组还是关注“投机炒作”“虚构欺诈”“潜在金融化”“非法集资”“非法金融活动”等问题。
我们接触到的NFT著作权纠纷中(甚至出现了合同诈骗的苗头),已经有著作权人或“二房东”将著作权一女二嫁。
近日,画坛巨匠徐悲鸿先生的八幅奔马题材的画作,被国内某大型NFT平台制作为NFT数字藏品公开限量发售,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
Web3.0是什么?这个问题也许连在币圈泡了十几年的老江湖,也很难在三言两语间给出一个足够准确地回答。
NFT行业内卷程度,绝不亚于任何一个行业。已出现竞争对手之间的互相抹黑,甚至出现了系列诉讼案件。“挖坑式”NFT维权层出不穷。
讲真,本周有从业人员询问是否可以将房地产与NFT相结合,发行类金融产品,被飒姐拒绝了。如果从广义解释,“不在NFT底层商品中包含证券、保险、信贷、贵金属等金融资产,变相发行交易金融产品。”
Although old friends are casting all kinds of criticism on DTVs around the country, the national tax has hit many areas overseas as well. Recently, the Sazamae group discussed and researched the problems of foreigners buying NFTs from their homes.
在有些“元宇宙”项目商业模式中,项目方一方面发行消费积分作为交易媒介,用户注册登录后通过免费领取、做任务、在其设置的元宇宙时空中与其他用户互动等方式,免费获得消费积分。
从飒姐团队近期接到的问询中,我们发现,打着元宇宙概念进行传销的活动已有端倪,相关新闻报道也证实了我们的判断。
使用“监管”一词值得商榷。在我国虚拟货币的发行、运营和以此为业的交易等系违法(详见2017年9.4公告)。
毫无疑问,NFT的购买者拥有令牌本身,该令牌是其所对应的底层作品的数字版本的权利的记录(具体权利需看发行方与用户的约定),因此当NFT被转移给其他人时,该作品的底层数字版本也随之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