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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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资产(Digital assets)是指企业或个人拥有或控制的,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处于生产过程中的非货币性资产。数字资产的产生得益于办公自动化,数字资产依托电子支付系统而发展,它的前景是可预见的。
数字资产
数字资产(Digital assets)是指企业或个人拥有或控制的,以电子数据形式存在的,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或处于生产过程中的非货币性资产。数字资产的产生得益于办公自动化,数字资产依托电子支付系统而发展,它的前景是可预见的。
产生及特点
网络时代的网络会计、办公自动化、电子支付系统平台等使现行的生产方式具有了传统生产方式无法比拟的优越性,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它们只是依托磁性介质而存在的一连串“0”和“1”的代码。它们虽是数字化商品,却体现出资产的性质,因此不妨称其为数字资产。这种资产的特点是:
1.价格昂贵。由于这些有着特殊用途的应用软件是专门为某一特定工作而研制的,因此其成本比较高,价格也不比厂房等同定资产的价格低。
2.依附性强。应用软件必须得到计算机硬件及系统软件的支持才可以发挥作用,而不能独立存在并发挥作用。
3.互动性强。即使是最简单的应用软件也有一定的交互功能,比如说对操作人员的错误的提示,这是IT行业产品最基本的优越性体现。
4.数量上无限。数字资产作为资产是稀缺的(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企业或个人都能创造出数字资产),但它的供应可以是无限的。而有形资产由于企业的财产和存储空间的限制,总是有限的。
5.成本递减。有形资产的生产成本与生产数量成正比例关系递增。数字资产的成本主要是在前期的研究开发阶段以及在销售过程中发生的销售费用和其他经营费用,由于数字产品产量的无限性,其开发成本按传统财务会计的方法被分摊到产量上,因此数字产品的成本随着销售量的不断扩大,其成本是越来越低的。
原则
1.数字资产是可定义的。
资产的确认一般有两个标准,即导致未来经济利益和其成本和价值能够可靠地加以计量 而数字资产是符合这两个标准的。首先,在一个以生产和经营数字化产品为主的企业,销售数字产品是其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来源,数字产品是能够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并且数字资产作为企业的研究开发成果,是企业的一项知识产权是能被拥有和控制的。其次,如前所述,数字资产的研究开发成本是可以合理计量的,其市场价值可以通过评估等方式进行确定。
2.数字资产是可以计量的。
对资产的计量有两种价值基础,即投入价值和产出价值。因投入价值具有可验证性.是传统财务会计计量时的首选,其计量属性有历史成本、现行成本或重置成本等。资产的产出价值是以资产通过交换而最终脱离企业时可以获得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为基础的,其计量属性有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清算价值及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我们知道一般的计算机软件企业的有形资产是非常有限的,它没有大规模的生产设备、生产车间和办公设备,没有原材料,只需几间工作室,数台电脑和若干开发人员,但他们创造的价值却是难以估计的,可从这类企业的股票市价与其账面价值相去甚远可知。因此只用投入价值来计量是不行的。而现行市价、可变现净值、清算价值对数字资产的计量也不会令人信服,因为数字资产的独特性从根本上否定了市场上具有相同或类似的资产来参照,而开发数字资产所用到的知识很多也是没有市场价值可以衡量的。所以数字资产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是其较为理想的计量属性,它不仅着眼于未来,而且考虑了数字资产的预期实际价值以及与其价值的时间分布和折现率,可以恰当地反映“未来经济效益”这一特征。
3.数字资产信息的揭示具有相关性。
即对信息使用者的决策具有相关性。在计算机软件开发企业中,其账面的有形资产价值相对于其数字产品能带给它的价值是很小的,只有几万元有形资产的小公司的软件销售额可达到几亿元。
传统财务会计只重视有形资产的揭示,忽略数字资产的揭示,这就会给这类企业的信息使用者的判断、决策带来失误 或盲目高估其收益而忽略其风险或低估其价值而转移投资。
4.数字资产信息的揭示具有可靠性。
即其信息是可以客观如实反映的、可验证和不偏不倚的。数字资产的所带来的已实现收益时完全可以做到公正、客观如实的反映且可验证.其能够带来的未来收益可以通过适当的评估程序,以数字资产的预期实际价值以及与其价值的时间分布和折现率,参考该数字资产的市场占用率、市场信誉、品牌、顾客的依赖度等非财务信息作出合理的揭示。
确认
作为一种特殊的资产,盲目地将传统会计模式运用于新型经济下产生的数字资产往往存在不恰当之处,例如传统会计下存货计价的先进先出、后进先出等方法对于数量上取之不尽的数字资产就不适用。我们认为, 由于数字资产获取途径不同,其确认方式也有很大区别。
1. 自创数字资产的会计确认
对于专门从事数字资产开发的企业,其产品被称为自创的数字资产。乍一看来,它与无形资产大体相同,没有实物形态,能给企业带来预期收益, 因此有人认为按照无形资产的会计处理方法甚至将其归人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即可。其实不然,虽说二者具有很多相似之处,但其差别也显而易见。
首先,二者收益方式不同。无形资产,通常是一些专利、特权、商誉等,企业持有它意味着有更好的技术,有特殊的权力,得到更多顾客的信任,总之有更强的市场竞争能力,它给企业带来间接收益, 因为大多数情况下,企业不会通过出售无形资产获得收益;数字资产则不同,企业开发和生产它主要是为了销售,它给企业带来的是直接收益。
其次,无形资产的占有具有排他性,一旦销售,原开发方就失去了所有权;数字资产开发者销售它却并不意味着失去它的所有权,相反地, 只要这种产品不断自我更新,不被市场淘汰,它将作为企业的一种永久存货来销售,换句话说,企业出售数字资产只是出售其使用权,所有权仍然属于企业。
从确认时间来看, 自创数字资产确认并非一次性的。这是因为,随着电子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企业如果希望其数字资产始终处于行业前列,不被市场淘汰,就必须紧跟消费者的需求,不断进行产品的更新和功能的扩张, 而每一次升级都为数字资产加入了一定的附加值,也就是一次新的确认, 因此数字资产的确认是一个不断连续的过程。
传统会计认为,企业的研究开发周期长,技术含量高,能否成功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 出于稳健性的考虑,研究开发费用于发生当期一次性计人管理费用冲减当期收益,若开发成功,无形资产根据其注册过程中的相关费用计价,而数字资产开发出来后只要有足够的加密技术,注册并非必然。因此,研究开发费用就是其计价的唯一根据,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项数字资产也按照无形资产计价方法计价,显然无法完整地反映这项资产的价值。
专门从事数字资产开发的企业,可以单独设立数字资产开发科目,按照不同产品设置明细账,该科目属于资产类科目, 与现有的在建工程科目性质相同,会计处理也类似。研究开发过程中将支付的研究开发相关的费用,包括研发人员的工资,开发过程中支付的咨询费等费用,记人数字资产开发,若产品研究开发成功,则根据其开发费用的金额,转人数字资产科目,一旦开发失败,则将该明细项目下的金额一次性转入费用,冲减当期收益。
当然这只是笔者的初步设想,因为数字资产开发与一般的在建工程有很大的差异,。现有的在建工程核算项目一般都是大型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即使耗时再长,工程再复杂,企业的投入由实物体现,如果工程失败,某些物资还可削价处理。数字资产却不同, 一旦开发失败,或者其他企业的新产品率先占领市场,企业的开发将毫无价值可言,尤其是开发时间较长的数字资产,从企业立项开始,多年研发投入使资产账面价值不断增加,一旦失败价值将骤然下降,虽然企业可在报表附注中对原因加以披露,仍将给财务报表使用者带来很大的困惑,在一定程度上还加大了企业人为控制报表金额,从而控制损益的风险。因此这种以原始价值为基础的会计确认存在一定的缺点。对此,我们认为可以采取另外一种会计计量的价值基础: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具体的计价方法将在数字资产的会计计量部分讨论)。采用这种方法,会计确认也会相应不同。在企业开发过程中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仍然计人数字资产开发科目,年度终了,若该产品开发尚未完成,按照现有的会计准则,记人当期费用;若产品开发已经完成,根据一定方法确认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按照其金额记人数字资产,与数字资产开发科目的差额设立数字资产折价/溢价科目进行处理,在收益期限内摊销。
2. 外购数字资产的会计确认
企业因生产和经营管理需要而购入的数字资产被称为外购的数字资产。如企业为了会计核算、各种预测和决策的需要购入的财务软件, 为了员工培训的需要购入的多媒体软件,这些产品对企业的价值往往不是一次性的,因此也不能明显划分其受益期,相对于自创数字资产,外购的数字资产与无形资产类似,参照无形资产的会计确认即可。此外,对于只是定期支付使用费的数字资产,使用费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即可。
会计计量
数字资产作为企业的资产,如何计价入账也是研究数字资产会计核算的关键问题之一。在现行会计实务中,按历史成本原则计量计算机软件产品成本的一般做法是,将商品化软件的研究开发费用,以及为维持软件基本功能所必须的费用作为资产计列(如列入无形资产),并在预计销售数量的基础上,将成本分摊入产品。这样做符合传统财务会计的原则,会计信息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有利于消除财富分配中的主观现象 但按历史成本计量, 由于数字资产价值的不确定性,会计信息的决策相关性将大大降低。通常情况下,这种资产的市场价值会脱离其开发成本,尤其是当一件产品成为了整个行业的标准,或者形成了人们的消费习惯,其价值将大大高于开发成本。以上讨论仅仅针对数字资产开发企业,至于企业出于其生产经营管理需要而购买的数字资产,计价应另当别论。在此,仍分两种情况进行分析。
1. 自创数字资产的会计计量
如前所述, 大多数软件开发企业仍然采用原始价值计量数字资产,将该产品的开发成本,产品的商品化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如升级费用)计入产品价值。这是根据产品从研究开发到销售再到维护整个经营过程来计列的。开发成本构成数字资产原始价值的主体,产品开发成功后商品化之前尚要产生许多费用如评审鉴定费、注册费、版权费、处理费等也是数字资产原始价值的组成部分。此外,不断追加的产品升级成本和随主产品赠送的辅助软件的成本也将增加数字资产的账面价值。这种按原始价值计价的方法具有客观性和可验证性,便于进行会计确认,账务处理也有凭证,有利于资产保管责任的履行。但是,其缺陷也很明显:不适于作经营和投资决策;不能反映企业真实的财务状况;缺乏计量方法和时间上的一致性;不能反映资产置存所获得的收益。
采用未来现金净流量进行会计计量更符合数字资产的特性。因此如何比较合理地确定数字资产的预期收益成为该计量模式的关键。鉴于本文所述数字资产与信息产品的相似之处,可以采用与信息商品类似的定价模型预测数字资产的未来收益。很多信息经济学认为, 信息生产成本与信息使用规模无关,但是信息使用规模及由此而形成的预期收益却是信息价格的约束条件。此外,信息的预期收益通常具有不确定性,信息价格不完全由信息的供求关系所决定。因此信息的价格不能采用普通商品价格的计算方法,单纯以成本加利润的模式,并严格根据供求关系来调节价格。有关研究显示,信息价格受买方和卖方市场的影响是不均衡的,买方市场是影响信息价格的主要因素。
例如:买主对信息商品预期的收益及其应用范围的评估极大地影响消费者的购买欲望;企业、社会信息化程度的高低,决定着对信息商品的需求状况,但由于信息产品拷贝的边际成本几乎为零,需求的增加不一定会靠信息价格的提高来平衡需求,反而会因为生产扩大,使价格下降,引起需求的再次增长,这就是信息化经济中有悖于古典经济学理论的经济现象;竞争对手的技术发展状况以及市场竞争和垄断的发展程度也影响着购买者的行为,从而间接地影响信息的价格。另外,买主搜寻到所需信息商品的概率越低,愿意支付的信息费用也就越高,买主的经济性需求类型以及非经济性需求,如心理需求等也会影响信息商品的市场价格;买方的风险意识和风险水平类别也制约着信息商品的价格。在实际中买方所体现的往往是以上几类特征的综合,最后通过联合概率而发挥作用。
而卖方市场在传统的价格决定机制之中的作用小于买方市场,除受卖方的信息生产成本约束外,卖方市场价格还受社会经济环境与技术条件、生产商的生产力、生产规模以及信息产业化程度等诸多因素的影响。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影响数字资产未来收益的因素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1)宏观经济环境。如果整个社会环境稳定,经济景气,信息产业化程度高,企业发展空间大,销售渠道广,则数字资产的开发和销售就有了良好的环境保证。
(2)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如果一个企业在所属行业中已经占有一定的市场份额,该企业就具有较好的市场信誉,稳定的消费群体,数字资产的推出也更容易为消费者所接受,从而获得收益的可能性增加。
(3)人的因素。从企业自身来看,数字资产属于人的智力成果,技术全面、有创新意识和开拓能力的人才是保证企业数字资产市场竞争力的关键所在;从消费者的角度看,他们对商品收益的预期、应用范围的估计以及风险偏好都将影响数字资产的销售及其收益。
(4)企业自身的管理水平。
先进的管理是保证企业收益的重要因素。如果企业空有一批高技术人才, 没有良好的企业文化,严格的管理制度和组织机制以及一定的员工激励机制,则整个企业的运营不会稳定,效率受到影响,数字资产的收益也将受到影响。
除了上述提到的几点外,企业竞争对手的状况,市场竞争和垄断的程度,也将影响数字资产的收益,在确定数字资产预期收益时应该全面考虑这些因素,如可以聘请专业的评估机构,通过详细的市场调查和分析,得到一个比较合理的收入预测,再将各年收入扣除运营成本折算为现值,即为该产品的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
这种根据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进行会计计量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按原始价值计量的缺陷,较为合理地反映了该数字资产的经济价值,可以提供与决策相关的信息,但进行会计处理时存在很多主观性,如折现率和收益期限的估计,这就影响了会计计量的可验证性,另外,其他因素对产品收益影响的量化也存在不确定性。
2.外购数字资产的会计计量
与自创数字资产的会计计量相比,外购产品的会计计量较为简单。企业购人数字资产主要是为了使用以提高其经营和管理效率,可采用原始价值计量,将其买价和投入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该项数字资产,再按预计使用期限进行摊销,会计处理可参照无形资产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