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证照
名词解析
电子证照是指由各单位依法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各类证照、证明、批文、鉴定报告、办事结果等文件,比如有身份证、结婚证、银行还款流水证明、营业执照等。
电子证照
主要用途
电子文件是信息时代执政兴国、政府管理、经济运行、社会运转和历史传承的重要工具和载体,是国家核心战略资源和宝贵财富。电子文件管理是新时期国家治理的一项基础性、长期性工作。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凭证类电子文件,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活动办事的主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制定发布电子证照国家标准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和《国家电子文件管理“十三五”规划》、《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的重要举措,将为国家电子证照库和基础平台建设,实现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的电子证照互认共享,推动证照类政务信息资源整合共享等提供标准支撑。
管理办法
2018年1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国家电子文件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国家密码管理局)在京联合召开发布会,正式发布《电子证照总体技术架构》、《电子证照目录信息规范》、《电子证照元数据规范》、《电子证照标识规范》、《电子证照文件技术要求》和《电子证照 共享服务接口规范》等6项国家标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各地发展
广东省
2018年5月21日,广东发布“粤省事”移动民生服务平台,已上线政务服务事项142项,涉及驾驶证、行驶证、出入境证件(港澳通行证、台湾通行证、护照)、残疾人证、出生证和居住证等十大证件服务。
河南省
2018年9月,河南省政府印发《河南省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暂行办法明确要求,证照应用单位应积极引导服务对象使用电子证照,支持通过网络提交电子证照。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外,凡对于采用数据共享方式能够获得电子证照的,不得要求服务对象到现场提交证照。
湖北省
2018年12月3日,《湖北省电子证照管理暂行办法》已湖北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2019年11月,湖北公安机关创新推出了“电子证照卡包”应用服务,个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行驶证、驾驶证等证件等五类电子证照,可用于湖北省内酒店入住、网吧登记、智慧小区核查以及交通执法等领域。
沪苏浙皖
2020年9月12日,沪苏浙皖三省一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电子证照互认应用合作共识》,具体内容包括:确定电子证照互信互认试点类型清单、发布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清单、构建电子证照跨地区异议处理机制、构建相对统一的电子证照应用模式,支持各领域应用场景调用核验异地电子证照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