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C
名词解析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1934年根据证券交易法令而成立,是直属美国联邦的独立准司法机构,负责美国的证券监督和管理工作,是美国证券行业的最高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总部在华盛顿特区,拥有5名经总统提名并由国会通过的委员、5个职能部门和23个办事处,大约有4600名员工分布在华盛顿和全国各地的11个地区办事处。
SEC
介绍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 --the U.S.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1934年根据证券交易法令而成立,是直属美国联邦的独立准司法机构,负责美国的证券监督和管理工作,是美国证券行业的最高机构。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总部在华盛顿特区,拥有5名经总统提名并由国会通过的委员、5个职能部门和23个办事处,大约有4600名员工分布在华盛顿和全国各地的11个地区办事处。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具有准立法权、准司法权、独立执法权。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缩写为:SEC。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于当年成立的美国联邦政府专门委员会,旨在监督证券法规的实施。委员会由五名委员组成,主席每五年更换一次,由美国总统任命。为了保证交易委员会的独立性,委员会成员不得有三人以上来自同一政党,现今的主席为玛丽·沙皮诺担任,她也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位担任此职位的女性主席,其他四位委员由两位共和党人和两位民主党人担任。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管理条例旨在加强信息的充分披露,保护市场上公众投资利益不被玩忽职守和虚假信息所损害。美国所有的证券发行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都必须在委员会注册;所有证券交易所都在委员会监管之下;所有投资公司、投资顾问、柜台交易经纪人、做市商及所有在投资领域里从事经营的机构和个人都必须接受委员会监督管。
相关背景
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由于证券市场上的公司通过不公开向投资者提供相关信息的手段来获得巨额利益,由此导致了美国1929年10月的股市崩盘,投资者的利益遭到巨大的损失。于是美国国会分别通过了1933年证券法(the Securities Act of 1933 )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the 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确认在证券交易中要公允地公开企业状况、证券情况等,以投资者利益为首。美国总统弗朗克林·罗斯福( Franklin D. Roosevelt)任命了约瑟夫·肯尼迪为首任证券交易委员会主席。
现代,证券交易委员会负责七部证券相关法律的执行工作,包含:1933年证券法,1934年证券交易法,1939年信托契约条例,1940年投资公司法案,1940年投资咨询法和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及2006年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
证券交易委员会行使由国会授予的权利。保证公共公司不存在财务欺诈,提供误导性的信息,内幕交易或者其他违反各项证券交易法的行为,否则将面临民事诉讼。
设置机构
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总部在华盛顿特区,拥有5名经总统提名并由国会通过的委员、5个职能部门和23个办事处,大约有4600名员工分布在华盛顿和全国各地的11个地区办事处。
委员
委员的任期为5年,在委员会中依次替换,所以每年的6月5日都有一个更新。这5人中,总统要指派一名主席出来作为最高的决策者。他们主要执行以下职责:
联邦证券法
修正已有证券法律
加强实施法律法规
当然这些会议要在一定程度上接受媒体监督。
部门
企业融资部,保证企业上市符合披露要求以及其他股票交易文件的审查。
市场监管部,监督和管理证券市场。
监管法律
美国证监会所依据的最著名的证券监管法是《1933证券法案(Securities Act of 1933)》,它以保护投资者、尤其是广大中小证券投资者为基本出发点。常被称作“证券中的真相”法("truth in securities"law)。基本内容有两点:
1.证券投资者有权力获得在市场公开发售证券的公司的所有财务信息和其它重要信息。
2.禁止证券掮客、证券交易者、证券交易机构等在证券销售中对投资者进行欺诈、提供虚假信息等任何欺骗行为。
其他监管法规还有《1934证券交易法案(Securities Exchange Act of 1934)》,《1939信托契约法案(Trust Indenture Act of 1939)》,《1940投资公司法案(Investment Company Act of 1940)》,《1940投资顾问法案(Investment Advisers Act of 1940》,《Sarbanes-Oxley Act of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