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我国对加密数字币的监管只会越来越严格

2020-8-26 0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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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据证券日报报道, 对内地对于数字资产的定义,北京路宁律师事务所丁飞鹏律师表示,此前出台的相关政策中提到的‘数字资产’是不包括加密数字币的,因为数字币不具有代偿性和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具有与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应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加密数字币的发行融资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劵、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他进一步强调:“真正从事区块链技术的人是乐于拥抱监管的,只有那些打着区块链的幌子在违法犯罪的人才会惧怕监管。我国对加密数字币的监管只会越来越严格,绝不会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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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8-26 0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