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

2021-12-4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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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消息,根据国家发改委等11部委出台的《关于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的通知》,为整治虚拟货币“挖矿”活动,促进节能减排,省发改委今天发布《关于虚拟货币“挖矿”用电实行差别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实行差别电价。 《通知》明确,将虚拟货币“挖矿”活动列为淘汰类产业,实行差别电价,加价标准为每千瓦时(每度)0.8元。加强电力市场秩序监管力度,对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用户加强甄别,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用户以任何名义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用户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已直接参与电力市场交易的虚拟货币“挖矿”用户需限期退出,并改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因属于政策性退出,其价格不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海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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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政府希望在税法中添加加密货币
12月4日消息,在印度平台上交易或投资加密货币的印度人可能会受到税务人员的关注,那些在国外持有加密货币的人也可能受到税务人员的关注。政府希望在即将到来的预算中修改当前的所得税和披露规范,包括加密货币等条款。知情人士称,政府希望获取印度国内外的加密货币收入和投资。政府正在考虑修订《所得税法》第 26A 条和《年度信息条例》(AIR),其中显示了纳税人所有投资的数据,通常被称为“税收存折”。其中一位知情人士说:“建议在《所得税法》的某些部分添加加密货币、加密资产或数字货币等词。这意味着那些提交纳税申报表的人必须特别披露他们从加密货币投资或交易中获得的收入。”(EconomicTimes.IndiaTimes)
2021-12-4 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