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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谁也没有想到,几周前隐私交易应用 Tornado Cash 被 OFAC 制裁能引发如此规模的连锁反应,从 DeFi 应用的前端屏蔽地址,到开发者被抓,再到影响以太坊这条全球最大去中心化生态网络的抗审查性,事情的严重性已经远超预想。
金融科技(FinTech)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金融科技领域颠覆性创新与系统性风险并存,给金融监管带来挑战。
On May 21, 2021, at the 51st State Council Finance and Development Council meeting, he declared that "we will eliminate bitcoin mining and trading and decide to prevent the spread of self-defeating relationships."
关于虚拟货币的属性问题:2013年12月5日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强调“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今日下午5点整,中国人民银行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引起行业内的高度关注与讨论。
7月6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日前,“币圈”引发多方关注。继三大协会发布公告提醒炒币风险之后,国务院金融委重磅发声,再次阐明了金融监管部门对比特币的严监管态度:“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对于虚拟货币交易以及挖矿的监管态度,政策法规也愈发清晰。虚拟货币挖矿被禁,银行与支付机构对于虚拟货币交易也将保持严格监察。那么,公民持有的虚拟货币是否受法律保护呢?
央行要求,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
6月21日,央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2021年5月,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就《有关香港加强打击洗钱及恐怖 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公众咨询》发布咨询总结(以下简称“咨询总结”)。
继内蒙古严令叫停虚拟货币“挖矿”后,有“矿都”之称的四川迎来政策转折点。“用电走国网的‘矿场’,很多都停工了。”5月29日,身在四川成都的“矿主”王磊(化名)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
18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重申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对虚拟货币的监管不能过于严厉,要防止将真正有潜力的创新扼杀在襁袍中,同时也要警惕这一新生事物带来的新的犯罪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