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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谁也没有想到,几周前隐私交易应用 Tornado Cash 被 OFAC 制裁能引发如此规模的连锁反应,从 DeFi 应用的前端屏蔽地址,到开发者被抓,再到影响以太坊这条全球最大去中心化生态网络的抗审查性,事情的严重性已经远超预想。
金融科技(FinTech)是技术驱动的金融创新,旨在运用现代科技成果改造或创新金融产品、经营模式、业务流程。金融科技领域颠覆性创新与系统性风险并存,给金融监管带来挑战。
2021年05月21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第五十一次会议明确提出“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关于虚拟货币的属性问题:2013年12月5日人民银行等五部委发布《关于防范比特币风险的通知》,强调“比特币不是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并不是真正意义的货币。
今日下午5点整,中国人民银行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引起行业内的高度关注与讨论。
7月6日,北京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了《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
日前,“币圈”引发多方关注。继三大协会发布公告提醒炒币风险之后,国务院金融委重磅发声,再次阐明了金融监管部门对比特币的严监管态度:“打击比特币挖矿和交易行为,坚决防范个体风险向社会领域传递”。
对于虚拟货币交易以及挖矿的监管态度,政策法规也愈发清晰。虚拟货币挖矿被禁,银行与支付机构对于虚拟货币交易也将保持严格监察。那么,公民持有的虚拟货币是否受法律保护呢?
央行要求,各机构要全面排查识别虚拟货币交易所及场外交易商资金账户,及时切断交易资金支付链路;要分析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资金交易特征,加大技术投入,完善异常交易监控模型,切实提高监测识别能力。
6月21日,央行有关部门就银行和支付机构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提供服务问题,约谈了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兴业银行和支付宝等部分银行和支付机构。
2021年5月,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就《有关香港加强打击洗钱及恐怖 分子资金筹集规管的立法建议公众咨询》发布咨询总结(以下简称“咨询总结”)。
继内蒙古严令叫停虚拟货币“挖矿”后,有“矿都”之称的四川迎来政策转折点。“用电走国网的‘矿场’,很多都停工了。”5月29日,身在四川成都的“矿主”王磊(化名)向时代周报记者透露。
18日晚间,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重申比特币等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对虚拟货币的监管不能过于严厉,要防止将真正有潜力的创新扼杀在襁袍中,同时也要警惕这一新生事物带来的新的犯罪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