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块链嵌入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经济效应分析

抹链科技 阅读 1186 2021-6-17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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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要

本文结合数字经济时代背景,融合产业共生理论和合作经济理论,探讨通过区块链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对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实现“三社”共生系统收益增量来源的理论逻辑。具体而言,区块链技术嵌入“三社”共生系统可以实现五大经济效应:资源整合效应、交易成本降低效应、经济激励效应、规模和范围经济效应以及农产品质量和价格效应,从业务链接上可以解决共生收益增值来源及共享等合作瓶颈问题,为我国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农业合作经济制度奠定理论基础的同时提供实践路径。

相关文献综述

国内很多学者借助多种理论对合作经济体系建设进行持续性拓展研究,为我国合作经济体系建设的原因和路径寻求理论解释。为此作出突出贡献的学者有唐敏、苑鹏、黄祖辉、徐旭初、陈林、杨团、孔祥智和胡振华等。2017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要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以下简称为“三位一体”),随后学术界和政界掀起了关于“三位一体”的研究热潮。

研究总体分为强调内生结构性发展和外部组织性发展两个方向:内生结构性发展强调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进行“三位一体”建设,即在合作社内部实现合作生产、农产品加工和流通等,以实现延长农产品纵向价值链条,同时通过资金互助实现横向融资服务,助力纵向价值链条的延长和实现;外部组织性发展强调通过推进“三社”合作构建合作经济体系。从现有文献看,多数学者还是侧重于研究外部组织性发展,认为“三社”合作是实现“三位一体”合作经济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农民组织化进而建立我国农合体系的重要途径之一(徐旭初,2017)。

从当前积极探索“三社”合作的地方实践来看,走在全国前列的浙江省已探索出几条改革路径:如瑞安市早年组建的综合农协、“三社”共同投资成立实体公司、省供销社牵头省市县乡四级农合联等。这些实践表明,从外部组织性发展来看“三位一体”的政策意涵是要建立以“三社”为主体的合作经济共生系统。虽然不少学者也基于共生理论视角,从构建的总体思路、构建的逻辑和机制以及构建的合理性等方面对“三社”合作经济体系进行了相关论证(梁剑锋,2014;谢元态,2012和2017;李涛,2019),然而,“三社”共生系统建立在现实中存在诸多问题,如各方合作意愿不强、稳定性差及可持续性低等。这些问题映射出现有研究对“三社”共生系统是否得以建立的理论研究不足,主要体现在系统构建的论证方面。

本文认为,“三社”共生系统构建的首要问题是收益增量的实现,但现有文献对“三社”共生系统中收益增量来源和实现的理论依据尚缺乏说服力,而收益增量是“三社”共生系统建立与运营必须要解决的最重要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只有解决了收益增量问题,才能推动“三社”合作经济的良性运行,才能形成“三社”共生发展的农业产业合作局面,进一步形成推动“三农”改革的强劲动力。

区块链嵌入“三社”共生系统实现收益增量的逻辑分析

区块链技术提高合作经济涉农资源效率,促进“三社”共生系统运行

数字经济时代,经济学家均已认识到数据可作为一重要的生产要素重塑产业组织理论(何大安,2018)。区块链特有的去中心化、开放性、自治性以及信息不可篡改并共享等基本特征,使其已经在农业、金融业、物联网、保险业、股权众筹等众多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农业领域,区块链技术已将农业产业链映射进一个基于区块链和大数据的网络世界,数据形态的生产要素正在影响和改变农业生产中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付豪等,2019)。作为一种公共记账的技术方案和机制,区块链技术可以整合并共享农业合作经济资源,将散落的、市场价值低的涉农资源整合为统一的、市场价值高的经济数据。在真实有效的数据资源下,区块链与农业合作经济的结合,其最大价值在于可以最大限度消除各合作方的信息不对称,提高产业链信息透明度和即时反应能力,可以打通农产品生产和流通方面的堵点,从而实现全产业链增值。

区块链基础架构与“三社”共生系统具有耦合关系

组成区块链的数据层、网络层、激励层等基础架构,不仅本质上与ICA规定的合作社七项本质原则,即自愿与开放的社员资格、民主控制、社员的经济参与、自治和独立、教育、培训和信息、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关心社区发展存在内在耦合关系,尤其是其中以资源依赖理论和交易成本理论为基础构建的第6条原则——促进合作社之间的合作可以促进合作经济内部商流、物流、信息流和资金流的“四流”运行,有效克服农业弱质性特点,更是与“三社”共生系统的架构不谋而合,通过农业合作组织之间的合理分工促进农业经济增长。

区块链技术嵌入可以有效解决“三社”共生收益增量问题

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及对农业产业渗透的不断加强,“三社”共生系统作为一种农业组织制度创新,借助外部区块链技术嵌入并赋能“三社”之间的分散式权益结构和业务网络,利用其在一定社区、社群范围内透明化、民主化管理的去中心的经济金融模式,从而使系统产生收益增量。从融资服务看,与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相结合的区块链能够有效提高农业融资违约成本,可防止贷款被挪用,有助于精准支农的实现。农业合作经济体系中的信息约束与认知约束被打破,其背后的内在逻辑表现为“区块链+农业合作社联合”的技术逻辑,从而促进当前农业合作经济体系构建。因此,借助区块链技术嵌入可以有效解决“三社”共生收益增量问题,区块链技术对“三社”共生乃至系统建立的推动应用前景广阔。“三社”作为农业产业链关键环节上的合作组织,如果将区块链应用于“三社”合作中,可实现合作收益增量,为数字经济背景下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作经济体系提供理论探索。

图1 区块链嵌入“三社”共生系统的五大效应

区块链嵌入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的经济效应分析

注:区块链嵌入实现物质、信息、能量的交换

区块链嵌入“三社”共生系统实现收益增量的经济效应分析

资源整合效应

农业合作经济要素资源投入的聚集性、产业链模式有效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供销社和信用社自身具有“合纵连横”的组织和经营网络、有形和无形资产等资源,这些资源具有很高的市场价值,但多年来一直处于条块分割和相互独立状态。通过区块链技术将可利用的供销社、信用社信息、资产等整合为数据资源,可以更加有效的为专业社提供产销和金融服务。区块链技术确保信息传递无疑且保护隐私,可为“三社”相互信任、农业资产确权登记等提供网络制度供给。区块链技术能够提高交易公平性和透明度,降低交易风险,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核心企业、供销社或者信用社提供产业基金、信息技术企业等主体共同参与开发,并在合作组织体系内建立产业协同关系。

交易成本降低效应

基于区块链技术,通过长期契约、纵向一体化、横向协作等方式,特别是促进农业产供销与农民合作基金、农合联资产经营公司的产融合作,对“三社”数据资源进行整合,并有效规制数据在网络环境下的产生和流动,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形成的交易成本和有限理性,重塑生产关系,为合作社治理机会主义和信任问题提供网络治理机制体系从而增加收益,在农业金融与保险方面体现得尤为突出。利用新技术通过“三社”共生系统内农业资源供应、农产品流通、农业再生资源利用与回收等直接农业经营活动,农业土地托管、资金供应和农村综合服务,实现产业共生体增值效应,提高产业组织运行效率。

经济激励效应

区块链技术嵌入“三社”共生系统内部,同时融合应用多种信息技术能够实现农产品物流全程可控与费用自动结算,在行业内部增强互信并建立协调与激励机制。区块链技术内涵智能合约等经济激励的发行机制和分配机制等,可以有效排除政府干扰和人为干扰,使得经济数据要素的收益在适当时间进行合理分享。

规模和范围经济效应

在区块链网络数据下,整个合作体系的信息透明度和即时反应能力提高,可以推进合作经济内部纵向和横向农业产业合作,实现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和范围经济。具体而言,一方面加快生产与供销的农业产业链深度融合,另一方面深化农业与金融的产融结合,有效发挥供销社和信用社对于市场引领和金融服务的经营组织优势,更好实现对农产品产业链的延链、补链,由此产生“三社”合作的强关联效果,通过专业社的规模报酬递增,使“三社”共生系统具有自我增强和持续性,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由此产生,从而增加收益。

产品质量和价格效应

农产品质量价格博弈说明,消费者有对高质量农产品具有高价格支付意愿。在区块链网络数据可追溯下,在合作经济体系内建立农产品溯源联盟链,能够实现从生产源头直到消费者的农产品溯源,而为确保全链共查共享和监管,需要通过制度设计赋予链上各方信任,应用多种技术、借助线上线下共同作用来防止造假。基于产业链交易关系的“三社”社会资本、信任、声誉在区块链价值网络上形成了可量化、可传递、可变现的数据形态信用体系,搭建点对点的交易与记账体系,有利于产品溯源和质量提升,使优质农产品的市场迅速打开,劣质产品被淘汰。在农产品(食品)质量标准下,区块链嵌入“三社”共生系统有利于提高农产品质量。

从理论层面分析区块链嵌入后“三社”共生系统通过上述五大效应进行物质、信息、能量的交换,从而实现收益增量,如图1所示。

结论及建议

鉴于区块链技术的优越性及其对于农业的适用性,区块链嵌入“三社”共生系统可以通过各类经济效应的作用实现收益增量来源及共享。因其可以打通农产品供给和需求两个端口,耦合农业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有效循环“三社”共生系统的劳动力、土地、资本、技术以及数据五大要素,使弱质性农业主动适应“双循环”新发展格局。诚然,区块链技术在农业领域的应用还处于初期,一系列问题尚未得到解决,技术本身也存在硬件或软件方面的限制,表现为农业融资区块链落地难、数据共享与可靠性未能完全实现以及全产业链应用整合程度较低等,且在农业合作经济方面应用尚处于空白。但仍要看到以区块链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对农业合作经济发展的前景和应用价值。

当前,各地都在尝试多种“三社”合作的业务实践。在试点建设过程中,供销合作社和信用合作社要逐步借助外力,积极引入以区块链为代表的信息技术,参考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推进农业治理体系方面的国内外时间,有效发挥其组织架构和网络体系的带动辐射作用。尤其是供销社,其拥有较为完整的组织体系、众多网点资源优势和一定的经营人才优势,在建设农村现代流通网络中发挥积极作用。在不断深化供销合作社自身综合改革的背景下,勇于探索与信用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之间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更好为农产品生产和销售等发挥市场引领作用,提高专业社农产品市场占有率,真正意义上成为农村现代生产和流通网络建设的主力军。

由此,通过先进的区块链技术嵌入合作经济,在组织形式上将“三社”涉农资源“整合”起来,在组织交易方式上“实干”起来,通过保持稳定的收益增量“繁荣”起来,从而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农业合作经济持续发展指明新方向并注入新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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